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。& X" C) e, F( {0 I8 q7 [! e
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、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、谋私利;; A) g' o# I* V6 Z9 c- s" r
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、人事安排、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;
, ^5 _6 `6 @6 [2 T. l4 Y+ ]- T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,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,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,在作新闻报道时,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;
7 j8 p5 H) ~$ }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,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,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;
; \9 l) W9 B% B6 d/ V3 b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;
, N4 o0 }* Z6 f8 Y 不准泄露、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,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,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;
/ ~9 n I: b: y" ?- i6 X7 m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,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、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;5 ~, i# ?! w# J" A/ E/ }# G
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。 |